評審及計分方法 |
計分方法 1. 每一單項每次呈交成績時,均可獲取「1分」參與分 2. 各單項排名前十名者,可額外獲取分數,得分如下
3. 活動完結後,以個人得分總和計算個人成績 4. 圑體獎則以全班個人得分的總和,除本班人數,以得分最高之班別為勝 5. 設個人全能獎項,參加者必須參與三個類別(競技、常規及挑戰組別)並得到最高分數 額外加分 個人項目
若學生可於常規類項目中,每天完成指定要求可獲額外分數。分數將直接加到學生的個人總數上,指定要求如下 - 每天完成3項常規類項目並上載成績,將加1分 - 每天完成4項常規類項目並上載成績,將加2分 - 每天完成5項常規類項目並上載成績,將加3分 - 每天完成6項常規類項目並上載成績,將加5分 班際項目
若完成指定項目,該班將會獲得額外分數。分數將直接加在團體總分之中,指定項目如下 - 全班三成學生曾參與活動並上載成績,將加3分 - 全班五成學生曾參與活動並上載成績,將加5分 - 全班七成學生曾參與活動並上載成績,將加7分 - 全班學生都曾參與活動並上載成績,將加1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