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事務 |
I. 班級經營計劃 A. 目標
B. 策略
B. 施行程序
5 A文化 學生培育的目標,不只是制止惡行,執行校規,幫助學生完成課業。我們背負著一個更大的任務,就是幫助這群神所交付給我們的青年人建立純全的價值觀和健康的生活習慣。在這彎曲悖謬的世代,純全的價值觀讓我們的學生不會隨波逐流;在體貼肉體的洪濤中,健康的生活習慣有助我們的學生攻克己身。 聖經教導我們,好樹才能結好果子,一生的果效從心而發。威嚇、強權、羞辱、懲罰,都不能真正改變人心,惟獨在愛的氛圍裡,喚醒學生的盼望與夢想,才有可能成就生命的轉化。聖經又教導我們,「我們相愛,不要只在言語和舌頭上,總要在行為和誠實上。」愛是需要表達,讓對方可以感受得到的。而愛的表達是需要存著包容、相信、盼望、忍耐的心,永不止息。 基於這樣的信念,本著父母的心腸,並按青少年的特性以及學校的願景和方針,我們要刻意建立和強化以下五種學校文化,好使我們的學生能在這積極的生命氛圍中潛移默化地成長,以達致心意更新而變化。文化建立端賴全體老師的共同創造,只有當全體老師都持守相同的信念,才能建立穩固的學校文化;政策和措施只是軀殼,沒有靈魂,也只是行屍走肉。因此我們注重老師間的交流砥礪,互相勸勉,先建立老師團隊愛的文化,再將這愛的精神灌注於諸般的政策和措施中,藉以建立學校文化。 接納和尊重(Acceptance):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軟弱和局限,但無損我們在神眼中的尊貴形像。因此我們接納每一個人,即使他是很多的瑕疵和缺失,並且要俯就卑微的人,按他們的軟弱幫助他們成長。接納和尊重學生作為一個有價值的人,並不表示接納他們的一切行徑。我們需要為學生定立界限,當學生越軌時,亦要嚴肅地執行懲處,毫不苟且;但學生犯錯,不損他們作為人的尊貴,我們不會因此而貶低學生的人格,而是基於對神對人的尊重,用提問、提醒、勸勉、溝通、教導、激勵、商討等諸般方法,引導學生改過向善。我們相信,只有被接納和尊重的人,才學會接納和尊重別人。 欣賞和肯定(Affirmation):接納是看到學生的價值,欣賞則是看到他的優點,肯定是確認學生的能力。我們要欣賞學生的正面表現,即使是剎那光輝,好讓學生知道我們對他們的期望;我們要肯定學生的能力和價值,好讓學生知道神對他們生命的期盼。我們明白各人都有差異,能力各有不同,但總有各自的優點和能力。光輝也不應互相比較,只要有所改進,便應給予肯定和欣賞。因此我們會製造機會嘉許和獎勵學生,並提供多元渠道,讓學生發掘和展現他們的才華。但更為重要的,是老師們對待學生的態度,老師的一句欣賞和肯定,勝過任何獎勵。 守禮和節制(Amity):學校是一個群體,我們在這裡要得到尊重,也要尊重別人,因此都要守禮互讓;要守禮互讓,便要懂得節制,不放縱自己的情慾,尊重他人的空間和權利,如此才能建立和諧相愛的群體。我們更鼓勵學生愛護學校這個大家庭,為著維護整體同學的名聲,我們在人前都要謹慎自守,作個有德行的學生。因此我們強調的不是嚴守規條,而是本著友愛的心(Amity),從心裡尊重禮規。 這並不是說我們不會嚴格執行校規。我們會嚴肅地釐定界線,堅定地執行處分,及時地制止惡行,彰顯公義公平;但更重要的,是向學生清晰地解釋校規的理念,祥和地與他們分析對錯,引導越軌者尋求改善,熱切期盼他們改過自新。 感恩和回饋(Adoration):一切美善都是從神而來,因此我們要激發學生感恩的心,承認「我們愛,因為神先愛我們」。如果學生能深信愛他們的神看顧著他們,便可無懼逆境,喜樂地面對人生。再者,我們要讓學生明白,他們既然從神領受了諸般恩惠,也應盡併發他們青春的力量,關心世界,回饋社區,好叫他們在服務人群中認識自己的人生意義和方向。感恩和回饋,都是出於對從神崇敬的心(Adoration)。我們看重基督教教育,因此崇拜和教會牧養是學校學生培育重要的一環;我們也強調社區體驗和服務,幫助學生看到別人的需要,不再自怨自艾,滿有憐憫心腸。但關鍵在於讓學生明白活動背後的意義,激發他們的愛心。 夢想和卓越(Aspiration) :我們相信神創造每一個人都有不同的計劃和心意,祂期盼我們能按著各自的天賦和機遇,發揮生命的姿采。因此我們引導學生尋自己的夢想,訂立自己的路向,並給予他們適當的栽培,讓他們有能力邁向自己的目標,並鼓勵他們盡己所能,做到最好,不負天父愛的創造。因此我們重視生涯規劃,引導所有學生踏上尋夢之旅;我們又會提供多元的發展渠道,盡量為每個學生打造發展階梯;也會提供領袖訓練,鼓勵學生發展自己的潛能。 5A文化經文 接納和尊重 (Acceptance)我身為你們的主、你們的老師,尚且洗你們的腳,你們也應該彼此洗腳。我給你們作了榜樣,好讓你們照我對你們所做的那樣去做。約13:14-15
欣賞和肯定 (Affirmation)我們是神的傑作,是在基督耶穌裡創造的,為要叫我們做祂預先安排給我們的美善之事。弗 2:10
守禮和節制 (Amity)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無論何人,不要求自己的益處,乃要求別人的益處。林前10:23-24
感恩和回饋 (Adoration)你們要小心,誰也不要以惡報惡,倒要常常竭力行善,不管是做在彼此身上,還是在眾人身上。要常常喜樂,不斷禱告,事事感謝,因為這是神在基督耶穌裡給你們定下的旨意。帖前5:15-18 夢想和卓越 (Aspiration)我實實在在告訴你們,我所做的工作,相信我的人也要做,並且要做比這些更大的工作,因為我往父那裡去。你們奉我的名無論求甚麼,我必成就,好讓父在子身上得著榮耀。 約14:12-13 嘉智人優異特質 凡事感恩 樂於服務 盡顯才華 懂得節制 II. 學生(中一至中三級)留校午膳政策 A. 午飯供應商之篩選政策與監察 1. 目標:校方 (a) 為學生提供符合「教育局」及「食物及環境衛生局」水準的午飯供應商。 (b) 作為溝通橋樑,聯絡學生與午飯供應商。 (c) 為學生督促午飯供應商,保持所提供之午飯質素須符合營養及衛生要求。 (d) 加強學生對學校的認識及歸屬感。 (e) 增進學生與老師之間的溝通。 (f ) 培養學生的自治能力。 2. 監察與檢討: (a) 健康教育組會作定期及不定期檢查,確保午飯質素穩定。 (b) 若有學生或家長提出意見,總務組會即時聯絡小食部即時檢討,作出跟進。 B. 中一至中三級學生留校午膳之安排 1. 所有中一至中三級學生均須留校用膳,獲學校批准參加「午膳自由行」的班別除外。 2. 午飯供應商採用預售形式,於每月20號由班主任派發下月份餐單給同學自行選擇所喜愛之餐款,同學須於2天內填妥餐單,連同費用交回班主任。 3. 九月份的留校午膳訂購表格會在開學後派發。 4. 付款方式 於9月1日開課日另發家長通告詳細說明餐單付款通知。 5. 學生因缺席需退回飯款程序 (a) 學生因病假/事假缺席,飯款採用飯券形式於下月退回,學生可於下月預售的飯款內扣減。 (b) 如下月份學生不再訂飯,所持有之飯券可於下月份使用。 6. 不訂購飯盒的學生可自備飯壺或由家長帶飯壺到校。凡由家長帶飯到校的學生,須知會班主任, 在得到班主任批准後,到食物部拿取由家長帶來的飯壺返回課室或食物部用膳。 7. 如家長送飯或學生沒有訂飯,應自備食物。如該學生沒有自備食物,在一般情況下, 班主任不會讓學生於「留校午膳時間」往食物部購買食物,學生須待「留校午膳時間」 完畢及解散後,才可到食物部自行購買食物。 8. 任何情況下學生均不得自行聯絡街外食肆訂購午膳, 亦不得擅自離開課室或食物部,自行走到學校大堂門口接收外賣食物。 9. 午膳完畢後,學生可參與不同種類的午間活動, 惟只可在一樓及地面指定地方進行,並須服從有關規定及安排。 III. 校服儀容要求 詳情見學生手冊。 A. 守時
B. 勤到 1. 學生應養成勤到的習慣。 2. 學生因缺課而欠合理解釋者,將被列作懷疑曠課事件,由班主任及訓導老師處理。 3. 班主任及或訓導老師會調查同學缺課的原因。若證實有曠課行為,學生須記小過一個,訓導老師會聯絡或約見有關學生的家長。 4. 學生缺課類別分為事假及病假。 (a) 申請事假
告假信(病假、事假、遲到、早退) 須用A4紙填寫,樣式建議如下:
5. 學生必須出席學校之特定日子及活動,在這些日子或活動中告假,須按特定的程序。 (a) 考試及統一測驗:
(c) 補課:補課期間請事假,須預先以書面向有關老師申請,由有關老師審核,經批准後方為有效。所有未經批准而於補課期間缺席者,記缺點一個。因病請假者,須同時繳交具家長簽署之告假函件及醫生証明書。 (d) 愛溫習及育苗時段:學生必須出席指定的「愛溫習及育苗」時段,若無故缺席或擅自離開,須記缺點一個。 (e) 義工服務或生活體驗活動:學生必須出席指定的義工服務或生活體驗活動,申請事假者須預先以書面向有關老師申請批核,因病缺席者須事後三日內向有關老師繳交具家長簽署之請假函件。無故缺席者,記缺點一個。 6. 有特殊學習需要的學生,未能如常回校上課者,須具備家長簽署之告假函件及醫生證明書,向學生事務副校長申請,由副校長按個別需要酌情處理。未經申請或未能呈交適當文件者,將視作曠課情況處理。 7. 學生如因身體關係或特殊情形不宜於運動,須具醫生證明及家長信件,經學校批准後,始可免上體育課 8. 學生因病早退,須得校方同意,並由家長到校陪同離去。若家長未能到校,校方可酌情批准離校,惟該生翌日須具家長簽署之告假函件補辦手續。 9. 守時及勤到的學生將獲頒發勤到獎。 C. 功課
D. 課室常規
E. 特別室常規
F. 考試
G. 假期返校
H. 升留班政策
I. 手提電話政策 為培養同學的自律習慣,全校將推行「使用電話儲物櫃存放手提電話」的政策,將會在2021-2022學年9月開始分階段實施。
(a) 被級訓導老師按時檢查電話儲物櫃。 (b) 若違規為高中同學,該同學不能參與班本自律計劃五個上課天。 (c) 若違規同學參與新天地計劃(違規使用手提電話),同學須早會時間親自交手提電話予班主任保管達五個上課天,放學時取回。
IV. 學生學習表現及操行評鑑 詳情見學校規則手冊。 V. 學生獎勵計劃 本校鼓勵同學參與非學術性之活動,以達到全人發展,凡達到校方指定獎勵標準之同學可獲相關之獎勵。 A. 品德及聯課活動獎勵
B. 學術獎勵
VI. 學生資助 A. 學生資助辦事處各項資助計劃 申請人必須通過家庭入息審查;申領資助的子女必須是未婚的香港居民、與申請人家庭同住、擁有香港居留權、入境權或不附帶任何逗留條件(逗留期限除外)的有效香港居留許可。持旅遊簽證、雙程通行證、學生簽證、父或母持學生簽證或旅遊簽證來港的均不符合資格申領資助。
B. 葛量洪生活津貼 申請人必須通過家庭入息審查;申領資助的子女必須是中四至中六就讀全日制課程的學生。申請學生必須是香港居民,並沒有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如無特殊理由,重讀生的申請將不獲考慮。 C. 賽馬會助學金 申請學生須為本港合法居民,已申請及獲得學生資助辦事處全額學費減免,並於九月升讀官立、津貼或按金津貼學校全日制中四至中六課程;必須符合本基金的在學成績及操行要求。 D. 學生活動支援津貼 申請學生須獲得學生資助辦事處全額學費減免或領取綜援。 E. 關愛基金(境外學習活動) 申請學生須領取綜援,或獲得學生資助辦事處全額津貼或半額津貼;三年內只可申請一次。 F. 學生福利基金 申請學生的家庭在經濟上面對特殊困難。 |